【Jing Lin】評論
第一百九十五條(偽造變造通貨、幣券罪)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應該是要有〝供行使之用〞的〝意圖〞才有論罪吧!?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日幣是外幣 用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