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應如何處罰? 
(A)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B) 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C) 處新臺幣八千四百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D) 處新臺幣九千六百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3518
統計:A(337),B(5),C(9),D(10),E(0)

用户評論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0.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應如何處罰? (A)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