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小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條船舶入港,應於到達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發航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載明航線、預定到達時間、吃水、船長、貨運種類、數量、船員與旅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等相關資料,國際商港應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國內商港應送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查核後安排船席。但遇有緊急情況時,得隨時申請緊急入出港。
【用戶】黃馨儀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22. 船舶入港報告單,應於多少小時內檢送商港管理機關? (A) 十二 (B) 十六 (C) 二十 (D) 二十四專技◆航海◆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95年 - 95一等船副#1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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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條船舶入港,應於到達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發航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載明航線、預定到達時間、吃水、船長、貨運種類、數量、船員與旅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等相關資料,國際商港應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國內商港應送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查核後安排船席。但遇有緊急情況時,得隨時申請緊急入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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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2. 船舶入港報告單,應於多少小時內檢送商港管理機關? (A) 十二 (B) 十六 (C) 二十 (D) 二十四專技◆航海◆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95年 - 95一等船副#1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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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條船舶入港,應於到達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發航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載明航線、預定到達時間、吃水、船長、貨運種類、數量、船員與旅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等相關資料,國際商港應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國內商港應送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查核後安排船席。但遇有緊急情況時,得隨時申請緊急入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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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2. 船舶入港報告單,應於多少小時內檢送商港管理機關? (A) 十二 (B) 十六 (C) 二十 (D) 二十四專技◆航海◆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95年 - 95一等船副#1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