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98年刘某以港商的身份会内地投资注册了一家制衣公司,刘某把公司的注册资本申报为300万元,其中刘某自己实有资本100万元。为了顺利推动验资审查,刘某找到好友曾某商量,曾某答应暂借200万元给刘某注册月,但要求注册完后马上归还。刘某在公司注册后,随即从账上划出200万元,意图非法占为己有。刘某将该款项以来料加工名义从香港够如衣料,制成成衣后在内地市场销售。曾某找刘某还钱不成,就指示手下人廖某遂将刘某一条腿打断致残。精纺接到刘某报案开始对事件调查,曾某得知后遂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是供述指使廖某打伤刘某的事实。 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題組】71 、刘某的行为构成( )。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抽逃注册资金罪
(C)诈骗罪
(D)走私普通货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