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莊婷麟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33nn前條第一項應申請異動登記之義務人未辦理異動登記者,公路監理機關得nn催告該義務人於十五日內辦理異動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或繼承人未於被nn繼承人死亡後一年內辦理異動登記,或經有關機關(構)依法公告後仍無nn人認領之車輛,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nn前項繼承登記,義務人不能如期辦理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nn由申請延長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nn汽車牌照受註銷處分者,由公路監理機關逕予登記註銷,除第一項因未辦nn理繼承之異動登記之情形外,應以汽車牌照註銷處分書通知汽車所有人,nn並將資料提供警察機關及稅捐機關。nn汽車所有人於汽車失竊時,應檢附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並填具異動登nn記書,向管轄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