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郭軒宇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C)基於信仰拒服兵役而被處罰,涉及侵害宗教自由權宗教自由我國憲法第13條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給予優待或不利益。而宗教自由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服兵役義務我國憲法第20條明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為防衛國家之安全,在實施徵兵制之國家,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而兵役法就是在這樣的基本精神下,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所制定的規定。大法官怎麼說大法官認為,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