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審計法第 2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屬審計職權?
(A)預算之擬編
(B)預算之執行
(C)監督預算之執行
(D)預算之審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5484
統計:A(3),B(1),C(232),D(12),E(0)
用户評論
【Evan Huang】評論
第 2 條審計職權如左: 一 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 核定收支命令。 三 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四 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 考核財務效能。 六 核定財務責任。 七 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