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評論
法官使用何種標準來評估是否准許某個證人作證?根據道伯特準則,專家必須符合資格,且其證詞必須可靠且相關。所有專家(不只是科學家)必須達到此種標準才可以作證。 專家必須在知識、技能、經驗、培訓,或教育各項都符合可以作證的資格。 專家證詞必須可靠,主要根據五項因素來衡量:1) 該專家的理論或方法是否已經過其他科學家的檢驗? 它是可以檢驗的嗎?2) 該理論經過其他同領域專家的「同儕審查」嗎?3) 該理論是否有可能產生錯誤結果或是具有高出錯率?4) 是否有可以控制該方法如何運作的標準,以確保一致性?5) 該理論是否在科學社群內普遍獲得接受?或者它只是一種邊緣觀點? 專家證詞必須和案件論證相關,並且有助於陪審團瞭解證據或做出決定。法官不希望浪費時間或是用無關案件的資訊來讓陪審團困惑。 此外,法院還考慮專家的理論是否涉及臆測、專家持有該見解的時間長度,以及專家在形成該見解之前是否考慮過其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