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
(B)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利息
(C)被追索者,已為清償時,與執票人有同一權利
(D)執票人對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已為追索者,對於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3922
統計:A(7),B(123),C(4),D(10),E(0)
用户評論
【zoe】評論
第97條(得追索之金額) 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左列金額: 一、被拒絕承兌或付款之匯票金額,如有約定利息者,其利息。 二、自到期日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 三、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 於到期日前付款者,自付款日至到期日前之利息,應由匯票金額內扣除。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