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冠國公司於 2006 年 8 月 1 日以折價發行十年期可收回公司債,並訂定收回價格為 105。冠國公司於 2011年 8 月 1 日付息後,以 103 之價格由公開市場買回半數流通在外之公司債,當日該公司債之帳面金額為$4,920,000(即應付公司債$5,000,000 減去應付公司債折價$80,000 後之餘額)。試問:冠國公司應認列買回公司債之損益為多少?
(A)損失$165,000
(B)損失$115,000
(C)損失$50,000
(D)損失$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2222
統計:A(1),B(28),C(4),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25000+4000=129000、1

用户評論

黃金獵犬】評論

求買回公司債損益時   要有一個觀念 就是以自己的現金  贖回多少帳面  而產生損益而此題  只有一個部分要小心  就是他只贖回半數!! 自己贖回所花費的現金=5000000 *103 % / 2 =2575000帳面=4920000/2=2460000用較多的現金2575000贖回帳面2600000    因此產生損失115000

David Lin】評論

BV:49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