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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