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未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而使用與郵政、郵局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者:
(A)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D)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3226
統計:A(38),B(125),C(38),D(577),E(0)

用户評論

【用戶】魯筱筱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7、41條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