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95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三五號解釋,下列關於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的敘述,何者係不正確的?
(A)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
(B)立法院內黨團協商之發言不屬言論免責權保障之範圍
(C)蓄意之肢體動作不在言論免責權保障之列
(D)立法院內公聽會之發言亦屬言論免責權保障之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
統計:A(12),B(59),C(2),D(11),E(0)

用户評論

胡愛晏】評論

故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立法委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