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評論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下:一、稅款、滯納金、滯報費、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短估金。二、罰鍰及怠金。三、代履行費用。四、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
【枝頭鳳凰】評論
本題針對行政執行法的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