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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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3564
統計:A(122),B(103),C(80),D(150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委員選舉、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

用户評論

全職考生】評論

名  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第 4 條 I.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 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 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II.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

林志遠】評論

733334→頭尾是7.4

derek801204】評論

79+34=113

ʕ•ٹ•ʔ】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立法院)i.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A)(B)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C)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