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不能作為行政法關係之主體?
(A)未成年人
(B)非法人團體
(C)私法人之意思機關
(D)公法人之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4013
統計:A(109),B(55),C(349),D(12),E(0)

用户評論

Vic Lu】評論

你可以把私法人之意思機關 看成私法人的內部單位............就像 公法人的內部單位意思一樣..........所以他並不是主體.........例如; 台北市=公法人 台北市政府=行政機關  台北市法規委員會=內部單位

林佳達】評論

為什麼:(

鄭大音】評論

行政法關係之主體是指當事人能力,有無行為能力在所不問。 所以自然人,法人,行政機關,非法人團體都可以。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3040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