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 Chen】評論
刑事訴訟法228條第一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而自訴程序是犯罪之被害人或被害人死亡時,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配偶所為。原則上與檢察官無涉,亦非偵查發動之原因。
【楊茱蓉】評論
偵查發動
【瞿士傑】評論
因為偵查是指檢察官偵查自訴與檢察官無關故不選之
【WEI】評論
自訴是自己向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