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狂徒(我要回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 689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100年7月29日解釋爭點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違憲?解釋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