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司法院大法官於民國101年12月28日公告釋字第707號解釋,表示有關教師之待遇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從而教育部發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因與哪一法律原則有違,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
(A)法律保留原則
(B)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C)法律明確性原則
(D)法律優越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7273
統計:A(104),B(11),C(15),D(13),E(0)

用户評論

ryan】評論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含附表及其所附說明),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