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霖】評論
怎麼跟我看到的不一樣......??(三) 司儀宣布開會。(四) 主席說明開會流程與目的,並確定議程。若對議程有意見,可以討論議程之變更。http://lre.org.tw/newlre/RTE/myform_detail.asp?id=3233
【松岡洋子】評論
徐先生,結果我查到的是:由主席或臨時主席(發起人或籌備人)報告出席人數,並宣布開會。&主席報告議程後,應徵詢出席人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為認可;如有異議,應提付討論及表決。但不是在說中小學嗎?!在我的印象中,好像都是老師先發聲的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