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於今年四月被大法官宣布違憲(釋字第709 號解釋),其主要理由乃是這些條文不符合憲法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由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都市計畫緊密相關,都市計畫的擬訂、檢討或變更似乎也應嚴格履行正當行政程序。請問,現行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都市計畫的行政程序為何?未來的行政程序又要如何來規劃?而這與規劃的專業倫理(ethics)又有何關係?試請論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