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A) 2 日法規名稱: 票據法第 二 章 匯票第 七 節 付款第 69 條執票人應於到期日或其後二日內,為付款之提示。匯票上載有擔當付款人者,其付款之提示,應向擔當付款人為之。為交換票據向票據交換所提示者,與付款之提示,有同一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