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i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當救護處置內容涉及法律爭議時,是否存在救護 過失往往是爭執的焦點。所謂「過失」指的是「應 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一般來說,通常要符 合以下四個要件:1. 有進行救護處置的義務。2. 救護處置未達標準(即違反了提供適當救護的義務)。3. 對病患或他人造成傷害。4. 造成的傷害與所採取的救護處置有相當因果關係。
【用戶】wei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當救護處置內容涉及法律爭議時,是否存在救護 過失往往是爭執的焦點。所謂「過失」指的是「應 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一般來說,通常要符 合以下四個要件:1. 有進行救護處置的義務。2. 救護處置未達標準(即違反了提供適當救護的義務)。3. 對病患或他人造成傷害。4. 造成的傷害與所採取的救護處置有相當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