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下列有關藥商管理,何者錯誤?
(A)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B)藥商分設營業處所,無須各別辦理藥商登記
(C)藥商申請停業,每次停業期間不得超過1年,未經核准繼續停業者,應於停業期滿前30日內申請復業
(D)藥商申請歇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原核准登記之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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