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do】評論
憲法第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外交。二、國防與國防軍事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司法制度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中央財政與國稅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國營經濟事業九、幣制及國家銀行十、度量衡十一、國貿政策十二、涉外之財經事項十三、其他依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自然而然】評論
D一定是第110條適用嗎?第107條,也有講到縣稅,有人能幫解嗎?
【andyge】評論
爛題目 最好有人可以十三項全背起來
【Sarah Liu】評論
回6f107是劃分出縣稅,110是縣稅的立法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