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司法院修法後成立的憲法法庭,將成為最高的審判機構,民眾將來不用等到案件判決確定,即使案件審理中,就可以聲請釋憲,經受理後,原審訴訟立即停止,避免民眾因違憲的法令,受到法院不利益判決。法界實務人士指出,新制實施後,最受爭議的「死刑」、「同志禁婚」相關法令,都將成為憲法法庭審查、辯論的焦點。日前男同志因申請結婚登記被內政部駁回的案件,當事人就可以在行政訴訟進行中,聲請釋憲,直接「飛躍訴訟」,在憲法法庭中,挑戰《民法》一夫一妻制的規定。另被檢方求處死刑的案件,同樣不需經三審定讞,當事人可以直接聲請,要求憲法法庭對死刑存廢進行違憲辯論。法界人士表示,這種憲法法庭的新制,可以有效解決縮短訴訟時間,確保人民的權益,讓民眾與釋憲「零距離」。依目前大法官釋憲制度,民眾對行政機關的處分如有不服,必須先透過訴願,經主管單位駁回後,再打行政訴訟,由三級三審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釋憲。問題是,這種程序通常需經三年到五年,當事人才能取得釋憲資格,但該補繳的稅早就繳清,被查扣財產,早就被執行拍賣,對民眾而言,釋憲最終的結果,就算認定適用的法令違憲,得到的只是遲來的正義,於事無補。
【題組】41.司法院於今年元月7日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打官司,若認為案件適用的法令有違憲之虞,不用等到判決確定,可以跳過各級法院直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讓人民的訴訟權益更有保障。請問:「憲法法庭」係規定於哪一個法律中? 
(A)《民事訴訟法》 
(B)《憲法》 
(C)《刑事訴訟法》 
(D)《行政訴訟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9565
統計:A(0),B(80),C(2),D(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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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喵言喵語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七章司法§77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78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79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80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81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82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