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武忠】評論
獨占有兩種。第一種稱為自然獨占,是沒有外力干預下,市場會自然形成一家生產局面的;另一種就是有外力干預而形成獨占的,稱為人為獨占。通常我們看到的自然獨占,是因為有規模經濟,就是規模越大,產量越多,它的平均成本越低;這種性質的產品,開放市場競爭的結果,會趨向只剩一家生產的獨占。水、電、瓦斯、電話等人為獨占主要來自政府的管制,包括法律限制、專利、特許等等。許多公營事業都有法律保障其獨占地位;例如,依據〈郵政法〉,只有郵政局可以經營投遞信件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