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共同作業時,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之必要措施為:
(A)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規劃及督導工作
(B)辦理所有法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C)工作聯繫與調整
(D)品質查驗及估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3),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