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我國憲法第24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據此,國家機關違法侵害人民權利,須負國家賠償責任。而依學理,國家賠償責任之性質係國家或依法設立之公法人應向人民負擔之何種責任?
(A)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公法上無因管理責任
(C)公法上損害賠償責任
(D)公法上之契約不履行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