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乙開設餐廳欲招募工讀生,甲年滿 16 歲未經父母同意即參加徵聘,與甲約定每周工作 5 日,每日 4 個小時 。甲工作兩周後,其父母始知甲擅自決定打工,甲父母要求甲立即停止工作。甲工作兩周期間曾受乙囑咐為餐廳向丙進貨食材 2 萬元。試問:
【題組】(一)甲可否向乙請求兩周之工讀金?(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