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未繳付者,除保險人應催告外,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多久為寬限期間?
(A) 15 日
(B) 1 個月
(C) 2 個月
(D) 3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2353
統計:A(7),B(18),C(2),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堅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未繳付者,除保險人應催告外,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多久為寬限期間? -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