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營利事業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計入日期,以下何者錯誤?
(A)暫繳稅款及扣繳稅款以稅款繳納日
(B)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以稅款繳納日
(C)法定公積或特別公積撥充資本者以撥充資本日
(D)分派股利,以分派股利基準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7895
統計:A(53),B(17),C(6),D(6),E(0)
用户評論
【micky】評論
所得稅法第66-3條:「I 營利事業下列各款金額,應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一、繳納屬89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增加之稅額及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