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取用乙的砂糖沖泡自己的咖啡,屬於:
(A)附合
(B)混合
(C)加工
(D)混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1711
統計:A(13),B(265),C(4),D(28),E(0)

用户評論

3kg】評論

民法第813條:「動產與他人動產混合,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砂糖沖泡入咖啡已無法識別其形狀了,所以是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