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age28】評論
邊際效用一、歷史淵源:價格決定問題。新古典學派的Marshall(1890)結合古典學派的「勞動價值說」與歐陸學者的「邊際效用說」提出供需決定價格之理論。(1)勞動價值說:強調商品之(相對)價格決定於每種商品內含之勞動成分。例如:若做一張桌子的時間是椅子的兩倍,則桌子的價格應是椅子的兩倍,否則無人願做桌子。(2)邊際效用說:強調商品之價格決定於該商品對人們的邊際效用,邊際效用高,則價格高。值得注意的是「邊際」此一概念從此成為經濟分析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二、定義與假設(1)總效用(Total Utility;TU):表示人們從消費某一特定數量的財貨所得到的滿足程度。(2)邊際效用(Marginal Utility;MU):表示增加一單位某商品的消費可增加的總效用。(3)最適化假定:假設消費者在所得限制下,求總效用極大。(4)基數或計數效用(cardinal utility):假設消費者可精確地說出每種財貨帶來多少單位的效用。(5)貨幣的邊際效用為固定常數:假設消費者明白每一元貨幣能產生幾單位的效用,且此值不隨貨幣數量增加而改變。如此每單位財貨帶給消費者的好處(邊際效用)即可使用貨幣來表示。(6)邊際效用遞減法則:在一段時間內,其他條件不變下,財貨的邊際效用值終究會隨著該財貨的消費量增加而減少,甚至為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