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1下列有關勞動權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A)勞工有組織工作的權利
(B)勞工為對抗資方,可以罷工或怠工作為對資方施壓的方式
(C)資方得因勞工行使罷工權而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D)資方不得對於加入工會的勞工採取差別待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10),B(58),C(165),D(7),E(0)

用户評論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釋字第 373 號工會法禁止教育事業技工等組工會之規定違憲? 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其中禁止教育事業技工、工友組織工會部分,因該技工、工友所從事者僅係教育事業之服務性工作,依其工作之性質,禁止其組織工會,使其難以獲致合理之權益,實已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之必要限度,侵害從事此項職業之人民在憲法上保障之結社權,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惟基於教育事業技工、工友之工作性質,就其勞動權利之行使有無加以限制之必要,應由立法機關於上述期間內檢討修正,併此指明。選項A是組織工會的權利??? 有原文嗎?601下列有關勞動權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A)勞工有組織工作的權利 (B)勞工為對抗資方,可以罷工或怠工作為對資方施壓的方式 (C)資方得因勞工行使罷工權而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D)資方不得對於加入工會的勞工採取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