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尹泰 - 莫忘初衷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 § 69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一 總統之咨請。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 立委 1/4 請求VS.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5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 立委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