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vmpup33】評論
釋字第613號: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53條定有明文,基於行政一體...
【s5851243】評論
行政一體,上命下從
【waste36】評論
整理前面解答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釋字613,理由書 第二段二、行政旨在執行法律,處理公共事務,形成社會生活,追求全民福祉,進而實現國家目的,雖因任務繁雜、多元,而須分設不同部門,使依不同專業配置不同任務,分別執行,惟設官分職目的絕不在各自為政,而是著眼於分工合作,蓋行政必須有整體之考量,無論如何分工,最終仍須歸屬最高行政首長統籌指揮監督,方能促進合作,提昇效能,並使具有一體性之國家有效運作,此即所謂行政一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