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紓解訟源」是近年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其目的是希望讓民眾在提起訴訟前,能透過公正且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效力的途徑來解決糾紛,這種方式既可避免耗時的訴訟程序,也能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下列哪種處理方式最符合「紓解訟源」的作法?
(A)不服行政處分,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B)偷竊財物遭逮,嫌犯希望失主別追究
(C)車禍無人受傷,雙方私下和解賠償損失
(D)遭友積欠債務,至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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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傻傻外星人】評論

題目所提及的公正且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效力的解決途徑為調解。(A)訴願為行政救濟,不適用調解;(B)偷竊為非告訴乃論,僅能以訴訟方式尋求救濟;(C)私下和解僅具有一般民事契約效力,故選(D)。

駱雲飛】評論

題目敘述可見要考可避免耗時的訴訟程序,且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效力的方式。(A)不服行政處分,通常要先訴願才能行政訴訟,所以訴願非避免耗時訴訟程序的作法;(B)不追究、(C)私下和解皆與法院判決效力不同。(D)調解可避免耗時的訴訟程序,且調解結果經法定程序後與法院判決具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