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依玟】評論
添附簡單說是兩個物結合的形態添附有三種:附合、混合、加工一)附合:是指二個以上的物相互結合,而成為一個物。附合後不能分離,分離有困難或所需花費過鉅者。其情形可分為兩種:1.動產與不動產附合例如,以磚、瓦等裝修他人之房屋後,磚瓦成為房屋之成分,無單獨所有權存在。(民法第811條)2. 動產與動產附合例如,甲以乙之油漆,噴漆於自己之汽車,因汽車可視為主物,上漆後的汽車仍由甲取得所有權。(民法第812條)(二)混合:動產與他人動產混合,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的情形;即混合後不能識別,識別有困難或所需花費過鉅者。(依民法第813條規定準用第812條)附合、混合,則形成共有關係。(三)加工:指他人之動產,經過加工或改造,施以勞力,...
【Mou Zzi】評論
甲的油漆被乙拿去塗在乙自己的房子上, 甲可以依據不當得利的規定, 跟乙要求賠償誰叫他要 沒經過法律行為 就拿走甲的油漆呢~(沒法律行為 = 不當得利)
【徐天可】評論
例如乙的剪紙被甲應用於藝術品獲獎,甲有所有權,乙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賠償
【derek801204】評論
因添附致喪失權利而受有損害者,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