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蓉】評論
選擇性不語症的診斷標準根據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 (DSM-5) 對於選擇性不語症 (selective mutism) 的診斷標準如下:A. 持續地無法在預期要說話的特定社交場合 (如學校) 中說話,盡管在其他場合是可以說話的。B. 此困擾會妨礙學業或職業上的成就或其他社交上的溝通。C. 此困擾的期間持續至少一個月 (不限入學的第一個月) 。D. 不能說話的原因無法歸因於對社交場合所須使用的言語缺乏了解或感到不適。E. 此困擾無法以溝通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且不僅是只發生在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思覺失調症、或另一精神病症的病程中。資料參考:https://www.ksph.gov.tw/ksphepaper/Epaper_Detail.aspx?ID=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