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據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因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在此規範下,地政事務所辦理此種登記業務最符合下列何種行政之特徵?
(A)干預行政
(B)給付行政
(C)國庫行政
(D)社會行政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3023
統計:A(51),B(9),C(5),D(3),E(0)

用户評論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干涉行政vs給付行政 干涉行政:行政目的在於創造良好公共秩序,其採用之手段多為命令、禁令、限制人民自由、剝奪人民自由財產權益者。(法律保留要求程度較高)EX監控行政警察行政徵用行政依軍事徵用法所徵用之土地財產等歸導行政貨幣、配給行政監督行政政府層級上對下的監督 給付行政:指有關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生活必需品之供給、舉辦職業訓練、補助及提供文化服務等措施而言。可以當作國家的恩惠,有預算即可有給付,因為國家大可不作此恩惠。EX基本設施道路、學校、醫院等社會救助健保等促進行政資金促成行政(如美救通用)資訊行政政府應給予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