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D地因前次繼承時無遺產稅之繳納,故不合不計入遺產之條件,所以不計入遺產為0元。註:A 地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200萬)B 地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扣除公告現值之1/3後計入遺產總額。(320萬)C 地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但抵押貸款可自遺產淨額中扣除。(300萬)D 地因前次未計入,故不符不計入遺產之條件。(360萬)E 地按公告現值計入。(1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