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評論
英法聯軍迫使清廷於1858 年( 咸豐8 年) 簽訂天津條約,1860 年( 咸豐10 年)簽訂北京條約後,臺灣被迫逐步開放通商口岸,打狗為其中之一,英方為拓展對臺灣貿易的經濟利益,於打狗設置領事館,主要功能為保僑、商務、行使領事裁判權及地方交涉等。1864 年(同治3 年)打狗設立海關,正式開港,英國人也來此設立「副領事館」,次年(1865 年),升格為領事館,首任領事為郇和,並租用旗後天利洋行作為臨時辦公室。
【上岸了~感謝阿】評論
歷史 p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