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彰化縣志記載以下一段資料:「在吳厝莊東畔,水田一處、三段,共五甲七分,又帶莊內房屋一所,其田年納業戶大租粟四十四石,又配納正供粟六斗一升七合,耗銀三分一釐。」請問這段資料可以反映出
(A)一田兩主的土地權 
(B)吳姓是彰化的望族 
(C)佃戶受到地主剝削 
(D)社會缺乏勞動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