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在勞動契約之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執行後未滿: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4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釐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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