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8.甲因過失,違反某行政法之義務,為主管機關查獲。依該法規定,違反該義務者,處新臺幣 6 百元到 2 千 4 百元之罰鍰,但主管機關最後決定不處罰,其可能的法律依據為何? 
(A)因法定罰鍰最高額度為 2 千 4 百元,且甲違法情節輕微,主管機關認為以不罰為適當 
(B)因法定罰鍰最高額度為 2 千 4 百元,且甲為過失,主管機關認為以不罰為適當 
(C)因法定罰鍰最低額度為 6 百元,且甲違法情節輕微,主管機關認為以不罰為適當 
(D)因法定罰鍰最低額度為 6 百元,且甲為過失,主管機關認為以不罰為適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7161
統計:A(1117),B(106),C(268),D(105),E(0)

用户評論

【用戶】pinji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19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於處罰。

【用戶】王鐘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19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於處罰。

【用戶】pinji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19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於處罰。

【用戶】王鐘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19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