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記載之事項?
(A)聽證之事由及依據
(B)聽證之主要程序
(C)當事人之親屬關係
(D)當事人之住居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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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老潘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55條: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並公告之︰

【用戶】老潘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55條: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