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有關複保險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複保險係指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B)複保險規定符合損害填補原則
(C)要保人故意為複保險,且不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D)人壽保險不適用複保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4615
統計:A(0),B(6),C(5),D(1),E(0)
用户評論
【林筱娩】評論
第 36 條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第 37 條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Amy】評論
保險法第38條: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損害填補原則)x (D) 人壽保險不適用複保險=是對的。人之身體無法以價值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