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鐵路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物品依其性質對於人或財產有致損害之虞者,除鐵路機構已公告辦理運送者外,得拒絕運送。為鐵路運輸業何項義務?
(A)事業設立的義務
(B)事業經營的義務
(C)提供利用的義務
(D)待遇公平的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5884
統計:A(26),B(139),C(1042),D(91),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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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鐵路法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第 48 條 物品依其性質對於人或財產有致損害之虞者,除鐵路機構已公告辦理運送者外,得拒絕運送。前項運送物,因申報不符,致鐵路機構蒙受損害,託運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