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機關
(B)不服公務員懲戒議決,不得提出上訴
(C)懲戒處分影響人民服公職權利
(D)懲戒處分之審議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8693
統計:A(5102),B(1731),C(235),D(31),E(0)

用户評論

水工愛魚】評論

不服公務員懲戒議決,不得提出上訴- 可再審議

hedgehogboy】評論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機關---這也有錯吧司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 6 條 司法院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

請問不服懲戒 提再審 是可以提幾次啊還是無限提到有利自己為止

gimmy】評論

懲處:行政懲戒:司法